勞務受害拒賠償,一聽拘留立兌現
2024-04-03 16:46:50
來源:湖南法治報 | 編輯:馬志軍 | 作者:李發達 | 點擊量:13279
湖南法治報訊(通訊員 李發達)“法官,感謝你們強有力的執行措施,我才能拿到這所有的賠償款。”顧某在向平江縣人民法院辦理結案手續及領款手續時高興地對執行法官說道。
2022年6月,吳某因需要對廠房進行安裝,于是邀請顧某到該場地進行施工,在施工過程中由于支架突然倒塌,顧某從高處摔到地面,造成九級傷殘。因雙方對賠償事宜未能協商一致,顧某遂向平江法院起訴,法院依法作出判決。
判決生效以后吳某拒不支付賠償款,于是顧某向平江法院申請執行。執行立案以后,執行法官立即聯系吳某,要求其對顧某賠償一事履行。吳某表示自己經營企業剛剛起步,現在又發生了傷人的事情,沒辦法進行賠償。執行法官在對其充分釋明法律以后,吳某表示希望能夠分期支付。于是執行法官聯系到顧某,向其說明了吳某的難處,顧某表示自己身體遭受極大的傷害,現在仍然不能出去工作,同意分期,但要求其在一年之內全部兌現賠償款,同時需要計算利息。吳某一聽需要支付利息,立即表示不同意,并表示大不了就去拘留所待幾天。于是執行法官立即對吳某詢問相關材料,并就其拒不履行一事作出法律釋明,同時下達拘留決定書。在法警將吳某帶離平江法院送往平江拘留所的路途中,吳某心理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并立即通過借款等方式籌集所有賠償款,最終全部履行完畢。
吳某將案款全部支付至法院賬戶上后,執行法官立即聯系顧某前來辦理結案及領款手續,便發生了開頭的一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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